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4〕12号)精神,现将2025年清明节学校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安排
4月4日(周五)至6日(周日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作息时间调整
自4月7日(周一)起,学校实行夏季作息时间,上午上班上课时间不变;下午上课开始时间为14:30,办公时间为14:30-17:30;晚间上课开始时间为19:00。
三、有关工作要求
(一)加强宣传教育,倡导文明祭扫。各单位假期前要通过主题班会、教职工例会等方式,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文明教育、遵纪守法教育,倡导文明、节俭的祭扫方式。
(二)压实管理职责,筑牢安全防线。各单位要动态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,抓好整改措施落实。学生处要做好假期学生外出管理,密切家校联系,互通学生离校返校信息,共同做好安全提醒。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、校园巡逻巡查,切实抓好消防安全。后勤处要加强宿舍、食堂、快递安全管理,做好假期在校学生服务保障。
(三)严格值班值守,做好应急处置。假期学校实行领导带班、从机关部门抽调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校级总值班。办公室、保卫处、后勤处和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,并于3月31日前将值班安排报送至办公室综合科。所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校到岗,严禁擅离职守。遇紧急、突发事件及时报告,并按要求妥善做好应急处置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管理规定,并保持通信畅通。
放假期间,学校总值班室电话:0551-82361402;应急值班室电话:0551-82355110。
办公室
2025年3月25日